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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利国际学院教师评聘制度
发布日期: 2021-11-12        作者:         浏览量:

为适应郑州市准备施行的人事制度改革,为使学校教师聘用工作制度化、科学化,为以后全面推行的人事制度改革积累经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郑州市劳动合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规、政策精神,同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黄河科技学院垂利国际学院教师聘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和谐郑州”、“效益郑州”的发展思路和区委确定的工作指导思想,积极推进“和谐郑州”、“效益郑州”建设,并从实际工作出发,从有利于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出发,从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出发,从保护学校和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出发,积极探索用人机制改革,增强教师的合作意识、竞争意识,促进教师主动发展和专业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办学效益。


二、聘任原则


1、定岗定员、因岗聘任原则。根据区教育、人事部门要求和学校教学实际的需要,确定教学岗位,根据岗位需求确定聘任名额。


2、择优聘任原则。根据《黄河科技学院教师考核与评价制度》,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择优聘任。


3、公正公平原则。加强领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形成一个“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任人唯贤、各尽其能”的机制。


4、双向选择原则。学校根据教学实际需要,对教师有聘任、不聘、试聘、解聘的权利,教师有受聘、辞聘、拒聘的权利。双方经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任合同。


5、集体决策原则。聘任工作中重大事项必须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集体研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票决。


三、受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具有良好的师德。


2、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3、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必须是“称职”以上者。


4、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的学历要求。


5、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规定正常工作量的职责任务。


四、聘任范围


1、本校在编教师和已在学校代课的教师。


2、差缺学科教师,由学校通过一定程序向社会公开招聘


五、聘任程序和实施要求


1、成立教师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教师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主管教育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


2、设立教师聘任工作实施小组


设立教师聘任工作实施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学校主管教育教学的副校长、中层干部、各年级组长以及教研组长代表。


3、学校制订聘任方案,确定聘任原则、聘用程序和聘用办法。


4、学校实行层层聘用,校长聘副校长;副校长提名经校长办公会讨论,校长聘主任;主任提名报副校长,经校长办公会讨论,校长聘年级组长。


5、学校公布各部门、各年级所设岗位情况,教师提交申请书,年级组长根据教师聘任原则,择优初步拟定聘任人员。


6、教师聘任工作实施小组对拟聘名单进行讨论,要充分考虑各部门各年级的用人平衡性,进行总体协调,确定聘任教师名单,征求被聘教师意见,报聘任领导小组批准,校长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


7、公布聘任结果,颁发聘任证书。校长向受聘教师颁发《教师聘任证书》,聘期一年。


8、对落聘教师依据不同情况,一部分由学校协调安排岗位,另一部分经教育培训再安排岗位。对于长期不能满足学校工作要求的,不能完成工作任务且无岗位聘任的教师,学校协助其调出或予以解聘。


9、凡不服从分配,或不愿接受学校聘任者,可以拒聘待岗。待岗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0、全体教师要恪守师德,顾全大局。对择优聘任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实施小组提出,由实施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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