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卫队日常考核以队内考核与定岗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校卫队大队办公室和各职能中队分别修订执行各自的考核标准,每学期按比例加权汇总一次,各学期成绩累计叠加,作为入党推荐、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标准。
校卫队在其他社团组织定岗的考核,按照各社团组织的考核标准,期末按照10%的比例叠加换算到大队考核分数中,社团也可按照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的等级判定,最终校卫队将按照90、80、70、60、50的分数进行换算折合。
具体执行比例:
招生宣传分队:总分 = 宣传分队考核分数*70% + 大队考核分数 * 30%
迎新军训分队:总分 = 军训分队考核分数*60% + 大队考核分数 * 40%
宿舍管理分队:总分 = 宿管分队考核分数*60% + 大队考核分数 * 40%
机动分队和毕业分队执行大队的考核标准。
同时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分队的队员,以其中一个分队考核为主,另外分队的考核作为附加分数,期末在大队考核分数内加分。【附加分数 = (分队考核分数 — 50)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