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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科技学院国际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 2026-05-13        来源: 国际学院         浏览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构建“五育并举”育人体系,落实学校“1248”发展战略,结合国际学院学生特点、创新思政育人工作实践、“2+1”分类培养模式及国际化办学特色,依据《黄河科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际学院所有具有本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参与测评,复学后随复学所在年级参加当学年及后续测评,复学当学年不追溯休学期间表现。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是评定奖学金、荣誉称号、推优入党(团)、分类培养方向适配、就业推荐、征兵政审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综合素质测评坚持德育为先、学业为主、五育并举、多元评价,紧密结合学院安全稳定工作“三必讲”机制、“四级责任体系”“五方联动格局”及分类培养、家校共育等核心工作,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纪实测评与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公平公正公开评价学生德、智、体、美、劳。

第二章测评体系

第四条综合素质测评的定量考评内容包括德育、智育、体美劳育三个部分,每部分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测评总分计算公式为: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德育测评分× 20% +智育测评分× 70% +体美劳育测评分× 10%

(注:依据学院学生实际情况,特色素质拓展项目得分另行叠加,见第八条)

第五条德育测评

德育测评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满分100分,占综合测评总分的20%。基础分满分为70分,奖励分上限30分。德育测评低于70分视为不达标,综合素质测评一票否决,总分归零、取消评优资格。

1.基础分测评指标(70分)

(1)政治思想: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参加学院党委中心组、辅导员班会、专职教师课堂“三必讲”相关教育活动,主动学习安全稳定、意识形态知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道德修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学术道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心公益;自觉维护健康网络环境,不发布不当言论、不传播谣言,配合学院网络舆情排查;诚实守信、举止文明,杜绝诈骗行为,助力“零诈骗单位”建设。

(3)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学校、学院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宿舍管理、安全管理规定;讲信用、守承诺,无违纪违规行为,主动配合安全隐患排查,自觉抵制各类安全风险。

(4)集体精神: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尤其是安全宣传、国防教育、志愿服务等;热心服务集体,主动参与宿舍网格化管理,维护集体荣誉。

2.德育测评奖励分(满分30分)

计算公式:

德育测评奖励分=本人原始奖励分÷年级(专业、班级)最高原始奖励分*×德育测评奖励分满分

评分指标:

(1)担任学生干部(校、院、班、宿舍长等),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班级管理、宿舍管理、谈心谈话辅助等工作,表现突出,按级别加1—6分。

(2)参加非学术类校园文化竞赛、安全思想教育主题社会实践,或在相关征文、演讲等比赛中获奖,按级别加1—6分;向学院反馈安全隐患、网络舆情线索并经核实有效,每条加1—3分,上限不超过6分。

(3)参加其他校、院有组织的活动,根据活动级别及个人贡献(参与者、组织者、获奖者),加0.5—3分。

(4)获得“安全文明标兵”“优秀宿舍长”“反诈宣传先进个人”“参军报国先进个人”等学院特色荣誉或各级荣誉称号,按级别加1—8分。同一荣誉取最高分。参军入伍学生,退伍复学后一次性加15分(不与同年度其他荣誉重复加分,取最高分)。

(5)主动配合辅导员与家长沟通(需提供家长反馈或辅导员记录),积极参与家校共育活动,助力化解自身或同学潜在问题,经辅导员确认后加2—3分。

(6)认真上课,按时出勤,每个月满勤加1分,每学期满勤额外加2分,全学年满勤再额外加3分。(请假不算满勤)

3.扣分指标

(1)课堂旷课每学时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学院组织的安全宣传、反诈教育、国防教育等活动,每次扣2分;无故不参加升国旗仪式扣3分,请假扣1分;无故不参加新生军训,扣10分,有正当理由办理请假手续不参加军训和入学教育,扣2分。

(2)受通报批评扣3分,警告扣6分,严重警告扣10分。一学年内多次违纪,扣分累加。受到记过及以上等级处分,德育直接按0分计算。

(3)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等违规电器、抽烟、喝酒、未请假晚归,每次扣2分,未请假夜不归宿,每次扣5分;故意隐瞒安全隐患、传播网络谣言、参与或协助诈骗,每次扣5—10分,情节严重德育分按0分计。

(4)宿舍长未履行安全提醒监管职责,所在宿舍出现安全违规,每次扣1—4分(卫生问题扣1—2分),扣分上限为6分;学生干部未履行岗位职责和安全相关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扣3—6分。

(5)不配合辅导员谈心谈话、拒绝参与安全引导,每次扣3分;重点关注学生未按要求配合常态化沟通,每次扣2分;发表不当言论、参与未报备等违规集会,影响学院安全稳定,扣10—20分,情节严重按0分计。

(6)自愿报名参加学校、院部、班级或其他集体组织的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1分。

(7)学生恶意欠缴学校学费及有关费用,向学校提供个人或者家庭虚假信息,每次扣3分。

(8)骑行不按规定佩戴头盔,违规载人及有其他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经教育不改被通报批评者,每次扣2分。

(9)因个人原因影响集体荣誉视情况扣2—3分。

(10)有下列情形之一,德育分按0分计:

①公开发表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言论并造成不良后果;

②组织或参与非法游行、邪教、宗教活动;

③组织或参与传销、诈骗、套路贷,被列入失信名单;

④制造传播谣言、污蔑他人,随意发布不当言论造成恶劣影响;

⑤浏览非法网站,制作传播非法音视频、图片、文章;

⑥恶意丑化学校形象、干扰校园秩序并造成不良后果;

⑦严重违反社会道德并产生不良影响;

⑧恶意隐瞒重大安全隐患、传播诈骗信息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影响;

⑨受到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

第六条智育测评

智育测评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满分100分,占综合测评70%。

1.智育测评基础分满分60分,包括当年所有课程的成绩,考查成绩原始分的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分别按85、75、70、60、50分计算。考试成绩以学期原始分成绩为准,不计入补考或重修后成绩。其公式为:

智育测评基础分=平均学分成绩×0.6

平均学分成绩=(Kl+K2+……Kn)*÷学年所修课程学分之和。

*注:K为每门课程成绩×该门课程学分

2.奖励分(满分40分)

智育测评奖励分=本人原始奖励分÷年级(专业、班级)最高原始奖励分×智育测评奖励分满分。

奖励分评分指标:

(1)参加专业相关学科竞赛、国际交流类竞赛,按级别、等级、排名加1—10分。

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省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校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团队竞赛按排名系数折算(队长/核心成员100%,其他成员70%)

(2)发表学术论文、出版著作、科研成果、科技发明、文学艺术作品等,按级别加1—10分。

核心期刊或国家发明专利:10分

普通期刊或实用新型专利:6分

会议论文或外观专利:4分

(须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学生二作;第二作者及以后分值减半。)

(3)获得专业技能、职业资格、国际认可证书(含英语四六级、雅思、托福、韩语等级等),按级别加1—8分。

(4)参与中外联合教学、海外研习,表现优秀,加2—6分;参与专升本统考并通过考试,加5—10分;通过一年制专本科项目或被国外知名高校录取,加5—15分。

(5)每学年中,每次期末考试无挂科加3分,一学年两次期末考试均无挂科,再额外加3分。

(6)获得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者,按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分别加8、6、4、3分,达到奖学金评选标准,但因名额问题未能获得奖学金者,加2分。

3.扣分指标

(1)经认定存在考试舞弊、学术造假行为,智育分按0分计。

(2)无故缺席中外联合教学、海外研习课程,每次扣2分;

(3)在国际化交流或外语考试中作弊,智育分按0分计。

第七条体美劳育测评

体美劳育测评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满分100分,占综合测评10%。因身体特殊原因无法参与活动者,经学院鉴定可按班级平均分计算。

1.基础分(满分70分)

体育20分、美育20分、劳育30分。

(1)体育基础分= 学年体质测试分数× 0.2(满分100分;免测学生按60分计)。积极参加日常体育锻炼,无危险行为。

(2)美育基础分(20分) 采用扣分制,以下每缺一次扣2分,扣完20分为止:

①未完成公共艺术课程或通识选修课(艺术类)学习;

②无故缺席学院组织的艺术讲座、美育活动;

③因着装、举止不雅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2分)。

基础分起始为20分,根据缺席/违规次数扣减。

(3)劳育基础分(30分)采用扣分制:

①无故不参加班级、学院安排的劳动实践(含劳动教育学分要求的劳动学时),每次扣3分;

②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每次扣2分(宿舍长额外扣1分);

③劳动实训、实习中敷衍造成安全隐患(以书面整改记录为准),每次扣5分。

基础分起始为30分,据实扣减,不设负分。

2.奖励分(满分30分)

体美劳育测评奖励分=个人原始奖励分÷年级(班级、专业)最高原始奖励分×体美劳育测评奖励分满分。

评分指标为:

(1)在体育竞赛中获奖,按级别加1—10分;参与体育安全宣传表现突出,加2—3分。

(2)参与体育竞赛服务、俱乐部训练、裁判工作等,视情况加1—5分。

(3)参加校运会项目、表演、观众等,加0.5—3分。

(4)创作文化、艺术、国际化特色作品并向校内外投稿,加1—6分。

(5)参加校级以上文化艺术活动、国际文化交流、中外艺术展示并获奖,加1—8分。

(6)参加社会实践(含劳动志愿服务),按服务时长加1—5分;参与宿舍卫生整治、反诈宣传等劳动志愿,每次加1—2分。

(7)宿舍获得“文明宿舍”“安全文明宿舍”等称号,宿舍长加3分,成员各加2分;宿舍连续一学期卫生无不合格记录,宿舍长加3分,成员各加2分(不重复计)。

(8)参与学校或学院服务工作(如迎新、赛事保障等),每次加1—2分。

3.扣分指标

(1)弄虚作假、比赛中不服从裁判、扰乱秩序,本项按0分计;体育活动中违规操作引发安全事故,扣5—10分,严重按0分计。

(2)无故不参加学院组织的体育、美育、劳育活动,每次扣2分;无故不参加实习实训、安全相关劳动,每次扣3分;劳动敷衍造成安全隐患(需凭书面整改记录),扣3—5分;发生安全事件按学校办法处理。

(3)因着装、打扮不雅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视情况扣2—5分。

(4)劳动观念差,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劳动周、值日等,每次扣2—3分。

(5)宿舍卫生或安全检查不达标,每次扣2—3分;累计3次及以上不合格,追加扣5分。

第八条特色素质拓展项目(附加分上限10分)

结合学院“2+1”分类培养模式、安全稳定工作和国际化办学特色,设置特色素质拓展项目。该项目得分以附加分形式直接加到综合素质测评总分上,但附加后总分不得超过100分。以下各项附加分,同一事项已在前述德育、智育、体美劳育中获得加分的,不再重复给予附加分,取最高分项。

1.安全稳定贡献加分(0-3分):积极参与学院安全稳定工作,担任安全志愿者、隐患排查员,或在反诈、网络舆情防控、应急处置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加1—3分;及时发现并上报重大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加3分。

2. 国际化素养加分(0-3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通过相关语言等级考试;积极参与国际交流、海外研习、中外联合活动,表现优秀的,加1—3分;协助学院开展留学生教育相关服务工作的,加2—3分。

3. 因个人突出表现等,为班级做出突出贡献者,经辅导员同意,可酌情加1—3分;为学院或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者,经学院研究同意后,可按情况加4—8分。(同一事迹就高给分,不重复加分)

第三章组织与实施

第九条学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景涛

副组长:张欣欣

成员:学生工作负责人、教研室负责人、辅导员、安全专员、宿管负责人

主要负责测评过程监督与结果审定,尤其对安全相关指标进行审核。

第十条班级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宿舍长及3-5名学生代表(民主推选)组成,负责班级评议,重点评价安全表现、集体精神、劳动表现等。

第十一条各班级应建立学生平时表现档案,收集整理安全表现、谈心谈话、宿舍检查、分类培养证明、国际化交流材料、志愿服务记录等,确保测评有据可查。

第十二条每学年测评前动员,明确标准及特色指标。无故不参加或弄虚作假者,测评分为0;教师弄虚作假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同一学年内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非毕业班成果认定截至当年8月31日;毕业班成果认定截至当年5月31日。

第十四条测评在下一学年开学一个月内(毕业班5月底)完成,经公示后报学生中心备案。学生对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或学生中心投诉。

第十五条测评结果填入《黄河科技学院学生学年鉴定表》,存入档案;原始材料由学院存档至学生毕业后3年。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细则依据学校办法制定,不一致处以学校办法为准。

第十七条本细则由国际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细则根据学校要求和学院实际适时修订,修订后报学生中心备案。

第十九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国际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废止。

国际学院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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